关于数学科学学院2023-2024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对象公示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19〕25号)和《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 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和< 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财规〔2023〕7号)的相关规定和学校关于2024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要求,数学科学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制定具体评选细则,根据相关文件和评选细则推荐以下同学获得2023-2024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现予以公示:
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17人):
2021级:刘琳、王硕、王彩玉、吴仪、杨群群。
2022级:徐颖、张芮畅、祝瑞雪、王楠、刘承洋。
2023级:姬悦、韦艳梅、张禹、李雨桐、李阳、何爱民、张浩然。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6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实名反映。联系人:数学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夏丽娜,电话:0459-5510039。
大庆师范学院数学科学学院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