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 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按照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 (国科办监〔2023〕53号)要求,根据《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黑科联发〔2023〕16号)文件精神,按学校要求,数学科学学院将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清理范围
(一)自查清理对象
学院全体师生务必对2018年1月1日以来发表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开展学术不端问题自查和无实质学术贡献挂名清理。学位论文和已完成查处的论文可不纳入此次自查清理范围。
(二)自查清理重点
重点核查以下6个方面:
1.论文是否存在抄袭、剽窃、重复发表等情况;
2.论文是否存在伪造通讯作者(邮箱、单位)、伪造或操纵同行评议等情况;
3.论文的图片、数据等是否存在伪造、编造、篡改,以及一图多用、选择性使用等情况;
4.署名作者是否真实参与相关研究和论文写作, 是否存在买卖、代写、代投论文情况;
5.实验研究数据是否为作者真实开展研究所得,是否存在未真实开展研究而购买实验研究数据情况;
6.论文署名作者是否对论文未作出实质学术贡献,存在挂名现象。
二、组织实施
本次专项工作从2023年6月9日开始, 2023年7月结束,分为教育自查(6月底前)、集中整治(7月中旬)、巩固提升(7月底前)三个阶段。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一)开展全员科研诚信教育
学院在6月21日集中开展一次全员科研诚信专题学习教育。将科研诚信教育纳入职工入职、学生开学第一课等,在职称晋升、科研申报等关键环节开展科研诚信教育。在党建团建等活动中引入科研诚信教育,使科研诚信教育常态化、程序化、多样化。
(二)组织做好存量论文自查清理
各位老师按照自查清理6个方面重点内容,对本人署名的论文进行全面梳理,重点对2018年1月1日以来投稿、发表的科技类论文逐篇对照检查,并按规定如实填报《数学科学学院科研人员论文自查汇总表》(详见附件1)。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零报告,在统计汇总表上本人签名(详见附件1),若自查清理发现存在问题,要及时报告并采取勘误、撤稿等补救措施。对符合《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从轻处理情节的,可依规从轻处理。
(三)持续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一是举一反三进行科研工作自查。学院全体师生要对目前正在开展的科研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对是否及时客观准确记录科研数据及是否遵守其他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正在开展的科研活动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要依法依规全面整改到位。二是持续从严查处科研失信案件。专项活动后,对通过各种途径反映的科研失信案件,凡为专项活动启动前投稿、发表且在本次专项活动中相关作者未报告或者与报告情况不符的,一经调查属实,对有关科研人员均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详见附件2)第三十五条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材料报送
请大家2023年6月25日前将附件1签好字后交到206A蔡老师,联系电话:5510100。
附件1数学科学学院科研人员论文自查汇总表
附件2 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
附件3 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 清理工作的通知